釈読問題8-1621

基礎形態:……

加工形態:……

特記事項:

本簡據製作人名“富”人名歸入倉官券書。謝坤〈讀《里耶秦簡(壹)》札記(一)〉(簡帛網,2015年6月29日)認爲 司空稟食中的“領受對象”多是一個集體的人口數(而非單獨稟受),並且是一段時間的累積,最後附有日均數量,如8-216+8-351號簡中提到“卻等五十二人,積五十二日,日四升六分升一” 並據此將本簡歸爲司空所發行,但“積若干日,日若干升”等表述也見於啓陵鄕(簡8-0925+8-2195)或𤺊舍(簡9-1526+9-0502、9-2303+9-2292)等所發行的券書,並非司空所特有。 另外,武漢大学校釈小組、齊繼偉〈《里耶秦簡(貳)》綴補一則〉(簡帛網2018年7月1日)將本簡與簡9-0528和9-1129綴合,但碴口、字跡、文意均不合,已見唐強〈《里耶秦簡》9-528+9-1129+8-1621綴合商榷〉(簡帛網2019年4月17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