釈読問題8-1229
基礎形態:……
加工形態:……
特記事項:
何有祖〈里耶秦簡牘綴合(八則)〉(簡帛網,2013年5月17日)將此簡與簡8-0259綴合,但碴口、墨跡、行款、文例等均不合。
第一行
“遷陵主:守府迺卅(三十)”:卅(三十)字原缺釋,據何有祖〈里耶秦簡牘綴合(八則)〉補釋。“遷陵主守府”,何有祖解釋爲“似指遷陵縣縣府的主事吏員”,又說“此外還有可能斷作‘遷陵主:守府廼丗’,這裏是‘遷陵主’在提及‘守府’某年如何如何,‘遷陵主’ 後疑省‘曰’”,後者近是。“遷陵主”又見簡8-2160,應係“敢告”類平行文書的開頭詞,“主”字前或脫“丞”一字,全文卽爲“某敢告遷陵主”或“某敢告遷陵丞主”;“守府廼丗”下應有“年某書/令曰”等字樣,係本文書的資料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