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礎形態:……
加工形態:……
特記事項:
校釋將本簡與簡8-1609綴合,並注明説:“二片寬度相近、厚度相同,紋路相合,綴合處可復原‘年’字。”按,綴合處二片寬度不同,“年”字墨跡不合,可參看右圖(◇)。另外,二片筆跡特徵不同,可比較“五”字如右:◇(0834)◇(1609)。8-0834似爲與戶籍變更相關的證明文書,案常見文例,僅標年,不標月日。雷海龍〈里耶秦簡試綴五則〉(簡帛網,2014年3月15日。後收入《簡帛》第九輯,2014年)也指出簡8-0834 與8-1609 “兩簡寬度有明顯差距,茬口也不相合,拼合在一起是存在疑問的。”
第一行
史料引用……